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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任首長
第25任省主席
主席
吳澤成 先生
任期:民國106年11月6日至民國107年6月30日
學、經歷
畢業於國立中央大學土木工程研究所碩士
歷任宜蘭縣政府代理縣長、宜蘭縣政府副縣長、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副教授、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、臺北縣政府副縣長、臺北縣政府工務局局長、基隆市政府工務局局長。
民國106年11月6日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兼任臺灣省政府主席。
重要事蹟
配合中央政策,將省府現有業務朝去任務化、地方化或由其他中央機關承接,落實執行省府業務精簡政策。
積極協調處理省府經管之財產或公共設施(如臺北草山御賓館、臺中光復新村污水處理廠)移撥相關機關問題,在未完成移撥前,仍請省府妥善維護管理。
重視省府在臺灣政經發展過程扮演的重要角色,妥善保存省府文獻檔案史料與珍貴史蹟陳列文物。
配合推動中興新村整體規劃發展,善用臺灣省政資料館既有場館資源,推廣藝文及相關活動,並做好維護管理工作。
第24任省主席
主席
許璋瑤 先生
任期:民國105年6月29日至民國106年11月6日
學、經歷
許璋瑤,1951年生,臺灣省高雄縣人。
畢業於國立政治大學統計系碩士 國立成功大學會計統計學系
歷任行政院主計總處第三局科員、專員、視察、科長、專門委員、副局長、行政院主計總處第四局副局長 交通部統計處統計長、行政院主計總處第三局局長、行政院主計總處第一局局長、行政院主計總處副主計長、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
民國105年6月29日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兼任臺灣省政府主席。
重要事蹟
節約政府支出,合理分配資源,嚴謹執行預算,使政府資源發揮最大效益。
依據「地方制度法」相關規定,本府為行政院派出機關,近十餘年來預算已急速緊縮,務必遵照行政院政策,善用有限資源持續推動各項省政工作。
加強省政資料保存維護、展出及推廣,並持續推動重要文獻檔案數位化典藏工作。
善用臺灣省政資料館之集會、展覽等場地優勢條件,結合鄰近公、民營機構團體資源,推廣藝文相關活動,建構良善展覽環境。
確實遵照「教師法」規定,辦理本省各縣市國中、小學教師再申訴案件之評議,保障教師再申訴權益。
第23任省主席
主席
施俊吉 先生
任期:民國105年5月20日至民國105年6月29日
學、經歷
施俊吉,民國44年8月10日生(西元1955年),臺灣省彰化人。
畢業於國立臺灣大學經濟學博士、東吳大學經濟學碩士、輔仁大學企業管理學士。
歷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、行政院開發基金審議委員、行政院民營化監督委員會委員、中央信託局常務董事、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、台北銀行常務董事、台灣大學經濟學系教授、中央大學產業經濟學研究所教授兼所長、 中央研究院助理研究員、副研究員、研究員。
民國105年5月20日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兼任臺灣省政府主席。
重要事蹟
省政府為憲定機關,期勉同仁尊嚴任事,並獲得敬重。
省政府為行政院派出機關,扮演好中央與縣市間溝的橋樑。
妥善維護縣定古蹟「省府大樓」及歷史建築「臺灣省政資料館」。
持續關懷省政府所轄14個縣市省民及基層建設。
妥善保存省政府重要文獻史料,作為後世研究之用。
第22任省主席
主席
林政則 先生
任期:民國99年2月26日至民國105年5月20日
學、經歷
林政則,民國33年2月5日生(西元1944年),臺灣省新竹市人。
畢業於東吳大學中國文學系,美國國家大學(National University)教育行政碩士 。
歷任新竹縣立竹東初級中學教師、新竹縣議員、國民大會代表、立法委員、新竹市中華大學及臺南市立德大學創辦人、副教授、新竹市世界高中教師、主任、校長、新竹市(第六、七任)市長,於新竹市長任職期間,施政滿意度曾連續四年名列前茅。
民國99年2月24日,任行政院政務委員,同年2月26日,接任臺灣省政府主席,不以精省為意,繼續戮力貢獻省政。
重要事蹟
於民國99年至105年間,陸續辦理臺灣省績優書院、績優詩社、各縣市鄉鎮基層芳草人物、績優臺灣文史教育人員、績優臺灣鄉土文史教育暨藝術社教有功人員、模範父親、模範母親、績優私立圖書館、福而好禮楷模代表、優秀創業(新)企業家、優秀學生及傑出青年等表揚活動。
編印100至105年臺灣省芳草人物「基層臺灣人士善行義舉事蹟及座右銘專輯」、100至104年「表揚績優臺灣文史教育人員、績優臺灣鄉土文史教育暨藝術社教有功人員專輯」。
民國102年3月間,辦理中興新村8景票選活動,宣揚中興新村在地文化特色,活絡地方工商經濟與觀光發展。
貫徹政務官訪問基層,結合傳統重要民俗祭祀,赴全省各地辦理跨域春季祈福文化活動,宣導中央抗旱防汛政策,祈求風調雨順、國泰民安。
結合植樹及環境教育,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南投管理處提供桂花樹苗,於植樹節在虎山登山步道沿路兩旁種植1,122棵,並於省府大樓後方梅園種植櫻花。
配合行政院辦理紀念抗戰勝利暨臺灣光復65及70週年系列活動,編印「開羅會議與臺灣光復」中英日文版,並於臺北市中山堂擴大辦理「慶祝臺灣光復70週年紀念大會」,圓滿順利。
第21任省主席
主席
張進福 先生
任期:民國98年9月10日至99年2月26日
學、經歷
張進福,民國37年3月9日生(西元1948年),臺北縣鶯歌鎮人。
畢業於國立臺灣大學電機工程學系學士,美國加州柏克萊大學電機工程與計算機科學系博士。
歷任臺灣大學電機工程學系教授、系主任、教育部科技顧問室主任、國立中央大學教務長、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、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校長、行政院政務委員,民國98年9月10日行政院政務委員兼任臺灣省政府主席。
重要事蹟
籌辦第十屆全國經典總會考,於民國98年9月26日在全國24縣市同步舉行考試,並於12月13日舉行頒獎典禮。
積極配合推動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籌設計畫,並於98年11月21日揭牌成立中興新村開發籌備處。
辦理藝文展演活動,提昇地方文化氛圍。
舉辦法令講習,提昇本府及地方公務人員專業知能。
第20任省主席
主席
蔡勳雄 先生
任期:民國97年5月20日至98年9月10日
學、經歷
蔡勳雄,民國30年6月23日生(西元1941年),臺灣省彰化縣人。
畢業於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,美國麻省理工學院都市計畫碩士、美國普林斯頓大學建築暨計畫學院哲學博士。
歷任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專門委員、副處長、臺灣省都市計畫委員會委員、中華民國都市計畫學會理事長、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都市及住宅發展處處長、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委員、中華民國區域科學學會理事長、行政院環境保護小組副執行秘書、執行秘書、中央信託局理事、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、原子能委員會委員、經濟建設委員會委員、國家科學委員會委員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、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副召集人、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永續發展組召集人、執行長、行政院政務委員,民國97年5月20日行政院政務委員兼任臺灣省政府主席、兼任行政院中、東、南辦公室主任。
重要事蹟
協調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辦理各部會(中部地區辦公室)提供職缺優先遴用省府員工徵才媒合作業,並鼓勵同仁辦理第二專長轉換訓練,繼續發揮所長。
籌劃推動「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」,並協調國科會同意於該園區籌備處成立時,將公管組(職員21人,工級人員79人)整組移撥該園區,充分保障員工權益。
臺灣省統籌分配專戶97年5月20日迄98年8月30日,依立法院決議共解繳國庫26億5,335萬584元。
第19任省主席
主席
林錫耀 先生
任期:民國96年12月20日至97年5月20日
學、經歷
林錫耀,民國50年12月25日生(西元1961年),臺灣省宜蘭縣人。
畢業於國立臺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系,臺灣大學環境工程研究所碩士。
歷任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、臺灣省議會(第十屆)議員、臺北縣政府主任秘書、臺北縣政府副縣長、民主進步黨中常委 、民主進步黨中執委 、臺灣省政府委員、臺北縣政府代理縣長、行政院政務委員,民國96年12月20日行政院政務委員兼任臺灣省政府主席。
重要事蹟
配合行政院推動「中興新村再發展計畫」,協助北區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及中區藝術家工坊之先期規劃作業。
辦理「中興新村駐村藝術家」藝文展演及教育推廣活動,推動「中興新村NGO會議中心」運作。
持續推動策略學習聯盟合作,省政資料館設置藝文走廊,擴大展示博覽服務效果。
妥善管理運用臺灣省政府災害救濟捐款專戶,及時協助受災民眾。
研訂本府省統籌稅款清理進度,以加速省統籌稅款之清理工作。
行政運作授權秘書長決行
秘書長
鄭培富 先生
任期:民國95年1月25日至96年12月20日
學歷
鄭培富,民國43年3月16日生(西元1954年),臺灣省彰化縣人。
畢業於東海大學 社會科學院公共事務碩士。
經歷
屏東縣政府社會科科長。
屏東縣政府計畫室主任。
屏東縣政府民政局局長。
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巡迴小組執行秘書。
臺灣省政府公管組、經建組副組長
屏東縣政府民政局局長。
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巡迴小組執行秘書。
臺灣省政府公管組、經建組副組長。
臺灣省政府文教組組長。
臺灣省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。
第18任省主席
主席
林光華 先生
任期:民國92年10月14日至95 年1月25日
(民國95年1月25日至96年12月20日行政運作授權秘書長決行)
學、經歷
林光華,民國34年10月25日生(西元1945年),臺灣省新竹縣人。
畢業於國立師範大學體育系,美國海岸學院研究。曾任貿易公司總經理、監察人、董事長,義民廟管理人,客家雜誌社社長。
歷任新竹縣議員、立法委員、新竹縣縣長及總統府國策顧問。民國92年10月接任臺灣省政府主席。
重要事蹟
落實精省政策,同時保障員工權益,讓省府過去努力的業務能賡續辦理,並向行政院爭取同意主管職缺由內部辦理升遷,激勵士氣。
中興新村為聞名全臺的花園社區,在精省後機關外移,閒置宿舍增加之際,為活化地方,積極推動「中興新村建構藝術村計畫」,邀請藝術家進駐服務。
籌劃「中興新村設置國內NGO中心」,促進中興新村整體發展。
第17任省主席
主席
范光群 先生
任期:民國91年2月1日至92年10月14日
學、經歷
范光群,民國28年3月16日生(西元1939年),臺灣省新竹縣人。
畢業於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,留學美國,獲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碩士學位。歷任臺中、臺北地方法院法官、臺灣法學會理事、國立中興大學兼任教授,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、監事、理事及常務理事、美國太平洋大學客座教授、臺北律師公會理事長、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董事暨法官評鑑委員會召集人、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、律師職前訓練所所長、國家發展會議出席代表、最高法院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委員長、總統府國策顧問及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。民國91年2月接任臺灣省政府主席。
重要事蹟
辦理北、中、南區地方自治人員研習營,強化地方自治功能。
辦理全國孝行獎,表揚孝行模範,改善社會風氣。
籌編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實錄,辦理臺灣重要家族調查研究實施計劃。
辦理全國語文競賽、經典總會考、全省美展與全省公教人員書畫展,帶動社會文藝風氣。
續辦臺灣地方基層建設計劃等經建自治事項,改善民眾生活品質。
強化車鑑會、覆議會功能,以公正、公平原則辦理行車事故鑑定。
辦理全省社區特色展示會、社區總體營造研習活動,強化社區發展功能。
配合推動中興新村整理規劃及發展,促進中興新村繁榮。
善用省政資料館多元展示資源,配合學校戶外教學活動及民眾參觀旅遊,擴大社會教育功能。
配合政府外交政策推動全民外交,加強姊妹省(州)互訪交流活動。
辦理法規巡迴講習,增進地方政府公務人員法律知能。
代理花蓮縣長辦理縣長補選,圓滿順利達成任務。
第16任省主席
主席
張博雅 女士
任期:89年5月20日至91年2月1日
學、經歷
張博雅,民國31年10月5日生(西元1942年),臺灣省嘉義市人。
畢業於高雄醫學院醫學系,臺灣大學醫學院公共衛生研究所碩士,美國約翰霍蒲金斯大學公共衛生研究院碩士,日本杏林大學醫學博士。
歷任高雄醫學院教授兼公共衛生學主任,臺灣省嘉義市市長、立法委員、行政院衛生署署長、國家衛生研究院董事長。
民國89年5月接任內政部部長,並兼任臺灣省政府主席。
重要事蹟
執行組織精簡,配合中央「政府再造」政策,加速達成省政府合理員額的精減,健全行政組織,建立高效能政府。
配合中央精省暫行條例修訂,完成省政府組織法制化目標。
協助中央部會機構中部辦公室完成機構轉型,並協助推動未完成業務,使原來省級社團組織持續運作。
配合推動改造中興新村整體規劃方案,引進高科技及生化產業、使中興新村持續繁榮發展,不因精省而蕭條。
協助「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」,持續辦理各項災後重建工作。
代理主席
代理主席
江清馦 先生
任期:民國89年5月2日至89年5月19日
學歷
江清馦,民國31年生(西元1942年),臺灣省嘉義縣人。
畢業於政治大學公共行政研究所碩士。
經歷
經濟部人事處科員。
臺灣省政府財政廳秘書、科長。
臺灣省政府研考會執行秘書。
臺灣省政府交通處副處長。
臺灣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。
臺灣省政府副秘書長。
臺灣省政府經建會主任委員。
臺灣省政府住都處處長。
內政部常務次長。
臺灣省政府副主席。
中央日報常務董事。
第15任省主席
主席
趙守博 先生
任期:民國87年12月21日至89年5月2日
(民國89年5月2日至5月19日 江清馦代理主席)
學、經歷
趙守博,民國30年3月1日生(西元1941年),臺灣省彰化縣鹿港鎮人。
畢業於中央警官學校,美國伊利諾大學法學博士。曾任中央警官學校教授、政治大學、東海大學、中興大學兼任教授。歷任救國團總團部學校組長,臺灣省政府新聞處處長、省府委員、社會處長,國民黨文化工作會副主任、社會工作會主任,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,行政院秘書長,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秘書長,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。
民國87年接任臺灣省政府主席。揭櫫「大刀闊斧,小針密縫」方針,執行「精省」任務。
重要事蹟
持續辦理改制前省府推動的各項建設工作,積極達成「省政建設不打烊」、「施政不中斷」的施政目標。
調整預算支應重要地方建設計畫:對已完成發包程序者、已公告招標者、屬分年辦理而88年度為最後一年者、已取得工程用地需在法定期間內建設者,以及省府已正式核定辦理有案者,一律補貼推動。
不受精省影響,持續推動擴大內需方案、基層建設與水利建設等三大類建設方案;以及基隆河整治、臺南科學園區相關聯外排水改善工程等529件工程。
就地安置及妥善照顧省府員工權益,爭取優惠退休。
第14任省主席
主席
宋楚瑜 先生
省主席任期:民國82年3月20日至83年12月20日
省長任期:民國83年12月20日至87年12月21日
學、經歷
宋楚瑜,民國31年生(西元1942年),湖南省湘潭縣人。
畢業於國立政治大學外交系,留學美國加州柏克萊大學、天主教大學、喬治城大學,獲圖書館學碩士及政治學博士。歷任行政院簡任秘書,總統府簡任秘書,新聞局副局長、局長,國民黨文化工作會主任、中央常務委員、副秘書長、秘書長。
民國82年3月接任臺灣省政府主席,次年12月當選臺灣省長。為中華民國選舉史上第一位臺灣省民選省長,並於民國89年與張昭雄先生搭檔競選第二次正副總統直選。現為親民黨主席。
重要事蹟
推動簡政便民,經簡化後的行政程序,包括戶政、社政、運輸交通、監理、醫療服務、工商管理等超過一百項以上。
設立「省民服務中心」、「公共工程品質管制中心」及「廉政委員會」,以建立制度化服務管道為施政主軸。
解決陳年老案,諸如南投縣臺大實驗林場與瑞竹、頂林、大鞍林業生產合作社及臺中縣示範林場等林場放領糾紛問題。
加強水資源管理,汰換地下舊水管漏線兩千三百多公里;改善無自來水地區供水,將供水普及率提升至87%;興建海水淡化廠,積極解決澎湖水荒。
照顧弱勢族群,建立兒童、少年、婦幼保護熱線中心。
提出「三R」經營省政,即肯負責(Responsible)、有反應(Responsive)、講道理(Reasonable)的現代化政府,強調「勤政、廉明、愛斯土」的施政理念,5年9個月任期內,309鄉鎮全省「走透透」。
代理主席
代理主席
凃德錡 先生
任期:民國82年2月27日至82年3月19日
學歷
凃德錡,民國23年11月28日生(西元1934年),臺灣省嘉義縣人。
畢業於臺灣省臺南師範學校。
經歷
嘉義縣政府機要秘書。
嘉義市政府主任秘書。
嘉義縣政府督學。
臺灣省委員會幹事。
雲林縣委員會書記。
臺東縣、彰化縣委員會主任委員。
臺灣省委員會總幹事。
嘉義縣縣長。
臺灣省政府委員。
臺灣省委員會副主任委員。
臺灣省政府委員兼民政廳廳長。
第13任省主席
主席
連 戰 先生
任期:民國79年6月16日至82年2月25日
(民國82年2月27日至3月19日 凃德錡代理主席)
學、經歷
連戰,字永平,生於民國25年8月27日生(西元1936年),臺灣省臺南市人。
出身本省臺南市世家望族,祖父為臺灣故儒連雅堂先生,因不願被日人統治而遠避大陸內地,所著「臺灣通史」一書,蜚聲中外。
連戰先生畢業於國立臺灣大學政治系,留學美國獲芝加哥大學國際公法與外交學碩士、政治學博士學位。歷任臺灣大學政治系教授、系主任兼研究所所長,駐薩爾瓦多大使,國民黨青年工作會主任、副秘書長、中央常務委員,行政院青輔會主任委員,交通部長,行政院副院長。民國七十九年接任臺灣省政府主席,為首任經省議會行使任命同意權的省主席,卸任後接任行政院院長。
民國85年3月,與李登輝搭檔競選,當選首任中華民國直選副總統。民國89年及93年分別與蕭萬長先生、宋楚瑜先生搭檔競選第二次、第三次正副總統直選。
重要事蹟
推行富麗農村計畫,積極施行「臺灣省地區農業發展方案」,依據縣市農業資源及特性,統合各縣相關計畫,實現農業生產企業化、農民生活現代化、農村生態自然化之目標,重塑「富麗農村」新風貌。
頒訂「臺灣省祥和社會推行方案」,從家庭、學校、社區著手,結合社會資源逐步培養勤勞儉樸、崇法務實的精神,促使社會溫馨祥和;號召創設「祥和社會志願服務聯盟」,計有2萬1千多人參加。
拓展鐵公路交通網路,增進全面繁榮,南迴鐵路完工通車,臺灣環島鐵路網,至此粲然大備;規劃16個生活圈道路系統,由北至南,互為貫通。
建立「文化均富」,縮短城鄉文化差距,推廣藝術下鄉、倡導讀書風氣、弘揚傳統藝術、輔導各縣市文化中心設置地方特色文物館。
第12任省主席
主席
邱創煥 先生
任期:民國73年6月9日至79年6月16日
學、經歷
邱創煥,民國14年7月25生(西元1925年),臺灣省彰化縣田尾鄉人。
邱氏生長農村,家境清寒,因此未能依循正規教育完成學業,先後通過公務人員普通檢定、高等檢定、普通、高等四種考試,並於43年以同等學歷考取國立政治大學政治研究所。
歷任考試院銓敘部第三司長、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社工會主任、中央常務委員,臺灣省政府社會處長,行政院政務委員、內政部長、行政院副院長等職。
民國73年6月接任臺灣省政府主席,卸任後擔任總統府資政、考試院長、國民黨副主席。
重要事蹟
設立「加速農業升級推行委員會」,發展精緻農業,提高農民所得。
創辦農民健康保險以及各級民代和村里長保險。
自77年1月起停辦愛國獎券發行,消弭「大家樂」賭博歪風。
革新行政,選定29項業務,積極謀求改進。
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正式成立,促進中部地區高山旅遊事業之蓬勃發展。
提出維護公共秩序、確保生活安寧方案,加強維護治安。
訂定「加速文化建設重要措施」,充實地方文化中心,普建鄉鎮圖書館。
擴大省府各級首長會見民眾,提供民眾直接向省府首長申訴之管道。
實施省營事業經營責任制,提昇省營事業經營績效。
保育森林及山坡地,78年度起林務局由省營事業改為公務預算,79年山地農牧局改制為水土保持局。
加強照顧山胞,推展山胞各項行政事務,79年7月起將省民政廳第四科改制升格為「山胞行政局」。(山胞稱謂,已於83年8月改為「原住民」)
拓展省級外交,與美國愛達荷等十七州締結姊妹省(州)。
第11任省主席
主席
李登輝 先生
任期:民國70年12月5日至73年5月20日
學、經歷
李登輝,生於民國12年1月15日(西元1923年),臺灣省臺北縣三芝鄉人。
畢業於國立臺灣大學農業經濟系,留學日本京都帝國大學及美國愛荷華州立大學,並獲美國康乃爾大學農業經濟博士學位。曾任教國立臺灣大學農業經濟系、法學院經濟研究所及國立政治大學東亞研究所。歷任臺灣省政府農林廳股長,合作金庫研究員,農復會技正、組長、顧問,行政院政務委員、臺北市長。
民國70年12月接任臺灣省政府主席。省政府職務卸任後當選副總統,77年1月13日先總統 蔣經國先生逝世,依憲法繼任第七任總統,並兼任國民黨黨主席。民國79年當選第八任總統,並於85年5月當選中華民國首任直選總統。
重要事蹟
制訂「八萬農建大軍培育輔導計畫」,培育核心農民,自74年度起,納入四年中程計畫,依培育進度實施,成為振興農村經濟的生力軍。
實施「臺灣省擴大民間力量參與施政建設方案」,鼓勵民間廣大深厚的人力、物力資源,共同投入建設行列,擴大省政建設成果,使省政工作向下紮根。
成立「臺灣省稻米生產與稻田轉作計畫策劃小組」,辦理稻田轉作計畫暨配合春耕缺水轉作;致力於農產品盛產期之國內促銷,及海外市場之拓展。
以堅定的立場及果斷行動,辦理「臺北地區防洪計畫工程」,於72年1月開工,如期完成二重疏洪道工程;以同樣作法收回德基水庫週遭濫墾地,順利推動集水區治理及防災工作,全省22個單元集水區,得分年分區完成上游林地治山防洪。
公開徵選、拔擢女性公務員擔任要職,包括任用謝美齡為省政資料館第一位女性主管。
第10任省主席
主席
林洋港 先生
任期:民國67年6月12日至70年12月5日
學、經歷
林洋港,字志鴻,民國16年6月10日生(西元1927年),臺灣省南投縣魚池鄉人。
畢業於國立臺灣大學政治系。歷任南投縣政府行政課長、民政局局長、國民黨雲林縣黨部主任委員、南投縣長、臺灣省政府建設廳長、臺北市長。
林氏由南投縣政府科員出身,作風親和,於民國67年6月接任台灣省政府主席,是第一位來自基層的省主席;主持省政期間曾訪問美、日等國,推展姐妹省(州)級締盟,拓展國民外交。
省政府職務卸任後,擔任內政部長、行政院副院長、司法院長、國民黨副主席、總統府資政等職。民國85年3月間,與前行政院長郝柏村搭檔參選第一屆中華民國直選正副總統選舉。
重要事蹟
加速推動基層建設,開辦省政綜合基金。
籌劃建立社會工作員制度,落實社會福利及對低收入戶援助,績效卓著。
69年1月1日起試辦漁民平安保險。
為減少交通事故,全面改善鐵路平交道並採立體交叉方式;北迴鐵路及東線鐵路部份,納入工程計畫辦理改善,西部縱貫線平交道分三期辦理改善。
建立縣市文化中心、圖書館、文物館,使文化藝術向下紮根;闢建觀光設施,興建鳳凰谷鳥園,提倡民眾正當休閒活動;擴建漁港設備,提高漁民所得。
要求各縣市普設重劃單位,促進土地利用;另創立抵費地辦法,加強執行農地重劃工作,增進縣市庫收入。
健全地方行政,調整不合理行政區域,任內完成新竹市、嘉義市由縣轄市升格為省轄市。
全盤整理不便民法令,簡化各種法令規章。
拓展省級外交,與美國猶他等九州締結姊妹省(州),以開展中、美實質關係。
完成「高屏大橋」工程。
第9任省主席
主席
謝東閔 先生
任期:民國61年6月6日至67年5月20日
學、經歷
謝東閔,原名進喜,後自取「求生」為號,再改名「東閔」。生於民前4年1月25日(西元1908年),臺灣省彰化縣二水鄉人。
謝氏因拒日本統治,自臺中一中肄業後即轉赴大陸求學,畢業於上海承天中學,上海東吳大學肄業轉入廣東中山大學政治系畢業。
抗戰期間,歷任教職、黨政職務,香港戰時郵電檢查處日文部主任,廣西日報電訊室主任。光復後返臺,歷任國民黨臺灣省黨部執行委員,高雄州接管委員會主任委員、高雄縣長,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民政處副處長,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副廳長,臺灣省合作金庫理事長,臺灣省立師範學院院長,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副秘書長,臺灣省政府秘書長,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副主任,臺灣新生報董事長,臺灣省議會副議長、議長。民國61年6月接任臺灣省政府主席,卸任後當選中華民國第六任副總統。
重要事蹟
倡導「屋頂即農場」、「客廳即工場」,推行「小康計畫」,使臺灣邁向均富社會:特別設置「仁愛信箱」、「仁愛專戶」、「仁愛工作隊」,辦理各項職業訓練、推行公共造產,總計152個鄉鎮成為小康鄉鎮,35萬7千人自力更生,6萬餘戶民眾脫困,成效甚佳。
變雜草為牧草、開發山坡地農牧資源,生產高經濟價值外銷的農作物及園藝作物、開發農村工業區、創辦水果酒廠,使農民收益大增。
實施「公墓公園化」,並率先改建彰化二水自己家族祖墳。
為落實「消除髒亂」政策,實施學生每日十分鐘家戶清潔活動,由家庭、學校推展到社會。
倡導集團結婚,宣導「一機兩箱」口號,以革新嫁娶文化;提倡「吃便當」,力行簡約生活;推行民俗體育,培養民眾強健體魄。
配合中央辦理十項國家建設,新建臺中港、蘇澳港、北迴鐵路及西部縱貫鐵路電氣化。
第8任省主席
主席
陳大慶 先生
任期:民國58年7月5日至61年6月6日
學、經歷
陳大慶,字養浩,生於民前7年(西元1905年),江西省崇義縣人。
畢業於黃埔軍校第一期。歷任各層級重要軍事職務,參加東征、北伐、剿匪、抗戰諸役。抗戰勝利不久,任第一綏靖及首都衛戌司令部副司令官、衢州綏靖公署副主任及京滬杭警備副總司令兼淞滬警備司令。政府遷臺後,出任國安局副局長、局長、臺灣警備總司令兼軍管區司令,陸軍總司令。
民國58年7月接任臺灣省政府主席,省政府職務卸任轉任國防部長。
重要事蹟
頒佈「臺灣省政治革新方案」,推動政治與行政革新,端正政風,精簡組織,淘汰冗員。
設置聯合服務中心,採取櫃臺窗口作業,並簡化各式登記及申請方式。
增設學校、縮小學區,便利學生上學;舉辦國中教學比賽,加強教學效果,提高國中就學率。
興建及改善果菜批發市場,改進農產運銷作業技術、加強毛豬共同運銷,確保農民利益。
補助農民購買新型農機具,強化及增設『鄉鎮農會農業機械化推行中心』業務,辦理水稻一貫作業機械化示範,設置現代化農業經營實驗區,提高農村勞動力所得,減低農業生產成本。
新闢四百餘公頃工業區,擴大經濟建設成果。
籌辦西部縱貫鐵路電氣化,自基隆至高雄,包括山線、海線、副正線及側線共一千公里。
成立臺中港建港籌備處、臺中港建設委員會,為籌建臺中港做準備。
規劃完成臺灣環島鐵路。
完成澎湖跨海大橋工程。
加強實施九年國民教育,擴大職業教育。
第7任省主席
主席
黃 杰 先生
任期:民國51年12月1日至58年7月5日
學、經歷
黃杰,字達雲,生於民前11年12月2日(西元1902年),湖南省長沙市人。
畢業於黃埔軍校第一期及陸軍大學將官班。歷任各層級重要軍職,參加東征、北伐、討逆、抗戰、剿匪諸役。民國33年至34年間,率軍進駐滇西,打通滇緬公路,與我駐印軍隊及美軍會師。民國38年8月,湖南情勢告急,受命出任湖南省政府主席兼湖南綏靖主任,之後迫轉進越南,受困西貢西南海上孤島─「富國島」,經過三年半的時間才被政府接運來臺,因而有「海上蘇武」之譽。
民國51年12月接任臺灣省政府主席,在職長達六年半時間,為歷任主持省政期間最久之主席。
重要事蹟:
推行九年國民義務教育,全面革新職業教育,為國家經濟建設提供有效人力資源,並制定國校畢業生就學方案。
推廣「農業工業化」,加強農業科學研究試驗;實現農業機械化,發揮高度農業技術;增加水利設施,發展「小農經濟」,推行共同運銷。
向世界銀行及中美基金貸款,建造大型遠洋漁船,發展遠洋漁業。
興建曾文水庫,擴大灌溉面積,兼收公共給水、水力發電、防洪等功效。
闢建南部橫貫公路,自臺南玉井到臺東海端,全長182.6公里。
制定自來水長期發展計劃,實施第一期五年計劃,給水普及率提高至41.5%,給水人口提高到557萬人。
徹底執行治山與防洪政策;設置河防基金、治理與養護河川、整治河川上下游集水區、改良林相、整理國有林班地內濫墾地、公有山坡地水土保持。
實施平均地權,市地重劃,調整地目,加強地籍管理,合理開發土地資源。
第6任省主席
主席
周至柔 先生
任期:民國46年8月16日至51年12月1日
學、經歷
周至柔,生於民前13年農曆10月28日(西元1899年),浙江省臨海縣人。
畢業於保定軍校,曾參加過北伐、抗戰與剿匪戰役;民國22年考察歐美航空事業,提出建設空軍計畫,後任中央航空學校校長、空軍總司令、參謀總長、國防會議秘書長。
民國46年8月接任臺灣省政府主席。卸任後擔任總統府參軍,國家建設計畫委員會主任委員。
重要事蹟:
協調軍方、政府、民間共同努力,於一年內完成「八七水災」重建工作。
進行濁水溪及烏溪上游水土保持專案,成為全省大規模水土保持工作的開端。
開始推行農地重劃十年長期方案,總目標為30萬公頃。
建立示範農村,具體實驗農業發展與經濟效益的調和性。
比照發展農業的各項補助辦法,訂立獎助工業發展具體辦法,開啟「農工並重」新頁。
加強軍、公、民營工廠的聯繫與配合,以出口製造業與農產品輸出加工業為優先,建立生產與貿易相結合的「經濟新生命線」。
全面推行國民義務勞動,改善環境衛生。
實施公教人員疾病保險。
成立勞工保險局,實施勞工保險。
逐步實施省辦高中、縣市辦初中,加強職業學校技術訓練與實習工作,提高師範教育水準。
制訂「鼓勵投資興建國民住宅辦法」,開發新社區,解決違章並增建住宅。
清理整頓經營不善的公營事業,釋出股票債券,吸收社會資金;非必要公營事業,逐步移轉民營。
公佈臺灣省國民身份證及戶口名簿發給辦法。
第5任省主席
主席
嚴家淦 先生
任期:民國43年6月7日至46年8月16日
學、經歷
嚴家淦,字靜波,生於民前7年(西元1905年),江蘇省吳縣人。
畢業於上海聖約翰大學。歷任京滬、滬杭甬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處長,福建省政府委員兼建設廳長、財政廳長,戰時生產局採辦處長,臺灣行政長官公署交通處長兼交通部特派員、財政處長兼臺灣銀行董事長;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財政處長兼臺灣銀行董事、財政部長。
民國43年6月接任臺灣省政府主席。卸任後擔任行政院長。民國55年當選第四任副總統,成為我國行憲後首任文人副總統。
民國64年4月5日,先總統 蔣中正辭世。嚴家淦依憲法規定,於4月6日就任中華民國總統。
重要事蹟:
因應戰時防護體制,順利執行省府疏遷中興新村計畫。
提倡政治設施科學化,實施戶口普查、工商普查、農林業資源、地質、水資源等基本調查資料,作為施政主要依據。
採用亞洲地區首創的航空攝影技術,從事森林資源、土地利用的調查,不僅節省時間、人力和金錢,而且資料更精確。
積極推動各項經濟建設,興建達見水庫、石門水庫,改善、修築水利設施。
開發海埔新生地,增加耕種面積。
設立手工業推廣中心。
強化交通運輸:鐵路方面,策劃雙軌舖設,改以柴油車代替燃煤車;公路建設方面,完成中部橫貫公路及縣鄉道路改善;港埠方面,修築基隆港外港。
改進警察勤務,以「縮減內勤」、「加強外勤」原則調整,並增發津貼,實施警察主管任期制。
健全基層衛生機構,發展保健與醫療工作,成立環境衛生實驗所;並設立十所榮民之家。
力求財政收支平衡,支出以教育科學文化為第一順位,經濟建設第二,其次是警政、交通、衛生支出。
第4任省主席
主席
俞鴻鈞 先生
任期:民國42年4月16日至43年6月7日
學、經歷
俞鴻鈞,生於民前15年12月12日(西元1897年),廣東省新會縣人。
畢業於上海聖約翰大學。歷任上海英文大陸報記者,北伐時任外交部英文秘書,上海特別市參議、財政局長、秘書長、市長,財政部政務次長兼中央信託局長,財政部長兼中央銀行總裁。
國民政府遷臺後,任中央銀行總裁兼交通、農民兩銀行董事長。民國42年4月接任臺灣省政府主席。主持省政初期即實施四年經建計畫,為臺灣經濟奠下基礎。
民國43年卸任省主席職務後擔任行政院院長,並於民國47年至49年專任中央銀行總裁。
重要事蹟:
完成耕地徵收與放領,順利達成全面消除租佃制度目標。
放領農舍、果樹竹木、茶樹、防風林和其他地目;將地主資金適當配發水泥、紙業、工礦、農林等股票,使之順利流入工業,為本省工業發展開拓遠景,帶動經濟起飛。
公布「漁船放領辦法」,協助貧苦漁民,實施漁船放領。
制訂「糧政改革方案」,設置「糧政委員會」,嚴密調查登記制度,實行公倉制度,大力整頓糧政,穩定糧價,進而繁榮農村經濟。
制定「改進臺灣省各級農會暫行辦法」,成立農會改組指導委員會,於民國43年底,順利協助各鄉鎮市完成歷史性農會組織調整工作,保障農民權益。
第3任省主席
主席
吳國楨 先生
任期:民國38年12月21日至42年4月16日
學、經歷
吳國楨,字峙之,生於民前9年(西元1903年),湖北省建始縣人。
畢業於北平清華大學,獲選留學美國;於美國愛荷華州格林內爾大學經濟系畢業,並獲普林斯頓大學碩士、博士學位。
歷任國民政府外交部秘書、江蘇交涉公署秘書兼外交科長、外交部副司長、條約委員會委員、湖北煙酒事務局長;漢口特別市參事、土地局長、財政局長、財政廳長、漢口特別市長,重慶特別市長、外交部政務次長、中央宣傳部長、上海特別市長。
民國38年12月接任臺灣省政府主席。
重要事蹟
制定地方自治法規,進行區域劃分,並於民國40年完成全省各縣市長、縣市議員選舉,奠定民主政治基礎。
設立鄉鎮民代表大會,重視村里民大會功能,充實經費,加強鄉鎮組織。
建立兵役兵籍新制,舉辦補充兵、國民兵訓練,充實國家兵源。
實施幣制改革、發行新臺幣,健全財政金融。
推行山地行政,鼓勵原住民造林、發展山地經濟、辦理原住民移住,改善原住民生活。
加強水利會功能,加速自來水普及工程,建設日月潭及大甲溪兩電源區。
開辦第一期節約愛國有獎儲蓄券(即愛國獎券),共750萬張,總額1650萬元,以其盈餘推展社會福利工作。
完成糧食增產四年計畫,穩定糧價,使供應無缺。
推廣漁業政策,獎勵漁民造船、廉價供應漁具及漁業用冰,使「漁者有其船」,並辦理「漁民保險」與「災害救濟」,使生活更有保障。
推動造林、伐木兼具的林業新政,控制伐木與造林的比例為一比四,保障林業發展與綠地之平衡。
完成興建東南亞最長公路大橋-『西螺大橋』的興建。
第2任省主席
主席
陳 誠 先生
任期:民國38年1月5日至38年12月21日
學、經歷
陳誠,字辭修,別號石叟。生於民前14年1月4日(西元1898年),浙江省青田縣人。
畢業於保定軍官學校。歷任總司令、戰區司令長官,湖北省政府主席,遠征軍司令長官,軍政部長,參謀總長,東南軍政長官等重要軍事職務。
民國38年初,蔣中正先生在朝野要求與共產黨和談聲中下野,行前任命陳誠為臺灣省政府主席,並指示:「在臺灣要做最壞的打算與萬全準備,使臺灣成為民族復興基地」;陳氏亦即揭示:「人民至上,民生第一」為其施政依據。
卸任省政府職務後續擔任行政院長,中華民國第二、第三任副總統兼行政院長。
重要事蹟:
推行土地改革政策,從「三七五減租」、「耕者有其田」到辦理「公地放領」,使農產及農民收益均增加,佃農生活獲改善,由於施行成效卓著,蜚聲國際,成為亞洲實施土地改革最成功的典範。
改革幣制,穩定金融。
重新調整行政區域,將原行政區域,劃分為十六縣、五省轄市、一管理局、六縣轄市、二三四鄉、七十八鎮。
擬訂「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」,並自39年起實施地方自治,具體實現三民主義的政治理想。
頒行「臺灣省各級學校國語正音補救辦法」,全力推行國語運動。
實行收購大戶餘糧,使軍糧及公務員、教師配給食米不虞匱乏,軍民生活均獲保障。
第1任省主席
主席
魏道明 先生
任期:民國36年5月16日至38年1月5日
學、經歷
魏道明,字伯聰,生於民國前11年(西元1901年),江西省九江縣人。
魏道明先生是臺灣光復後首任省主席,早年留學法國,並取得巴黎大學法學博士學位。曾任律師、首任司法行政部部長、南京特別市長、行政院秘書長;駐法、美、日大使,立法院副院長等職。
民國35年發生「二二八」事件後,同年5月16日政府將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改組為臺灣省政府,由於魏道明兼具法律素養與行政經驗,經派任為臺灣省政府主席,以穩定政局、安撫民心。卸任省主席職位後,轉任外交部長一職。
重要事蹟
取消二二八戒嚴令,結束清鄉,寬大處理人犯,對附和者一律免予追究;情節重大者,依法律程序處理,回歸法治,恢復社會正常秩序,使全省民眾走出二二八事變陰霾,安定民心。
建構省政府組織,設立民政、財政、建設、教育等四廳,聘任13位省府委員,並設九處及其他機構。增設菸酒公賣局,充裕省庫;成立臺灣省鐵路局,強化鐵路運輸與管理。
致力米糖生產,並收購大戶餘糧,防止囤積及走私,以平抑物價。
建立基礎工業,使經貿由入超轉為出超,奠定臺灣經濟發展的經礎。
提出「救濟失業增加生產」方案,將公有土地放租,恢復舊有工廠,辦理失業者登記,悉數收納失業人口從事工、農生產,使人人都有職業。
配合37年「行憲年」,成立臺灣省選舉委員會,辦理第1屆國民大會代表選舉、辦理區域及職業團體立法委員選舉,並首次開放山地省參議員選舉。
有鑑於當時的失學率高達21.32%,積極修建校舍、大力培育師資,提供教科書給貧困學童,解決失學問題,提升國民教育普及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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